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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律師,我和他打了半年冷戰。我活不下去了。我無法談判,想起訴離婚。從現在起我要離開多久?”

“根據具體情況,具體時間不確定。有很多因素需要考慮。”

“兩三個月夠了嗎?我活不了一天。”


“總的情况還不够。現在法庭上的民事案件堆積如山。先立案,然後等待庭審。如果法庭受理案件的速度緩慢,將需要兩三個月。”

“半年夠了嗎?你能離開嗎?”

“說實話,這是無法準確預測的。總的來說,這是不够的。”

“你不是職業律師嗎?你為什麼不知道?需要多長時間?”

“別擔心,讓我概述一下以下過程:

律師應該先寫投訴和準備證據,然後到法院立案。 在收到資料後,立案法院通常會立案。 然而,也有一些例外。 例如,一些法院在月底收到資料後不會立即立案,但要到下月初才會立案。 這是立案的第一步。


立案後,法院將向被告提交起訴書和證據的副本(一些法院會傳喚被告獲取),然後進入相對較長的等待期,等待法院安排聽證會。 在不同的地方和不同的法院,聽證會的具體時間非常不同。 在有許多案件的法庭上,時間相對較長,有些案件將在三個月後審理。

在聽證會當天,法院舉行了聽證會。 審判結束後,判决不會在法庭上宣判。 它又進入了等待期。 多久? 這還取決於它所在的法院和處理案件的法官。 有些法官手頭的案件太多,助手不够,所以他們等待判决的時間很長。 “

“法律總是有時間限制嗎?”

“是的,離婚訴訟是一個民事案件。立案後,一審應在六個月內完成。也就是說,如果法院程式緩慢,一審將需要大約六個月的時間來獲得判决。”

“六個月沒問題。我想搬出去租半年的房子。離開後我會考慮下一步。”

“這還不够。如果被告不同意,在法庭上告訴法官你還有感情,法官通常不會離開。只是給你一段觀察期,看看感情是否真的崩潰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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